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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4-03-29 12:01  

艺术设计学院文件


院发艺字20229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以及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总支领导、学生党支部统筹协调、院团总支和学生会具体指导下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是学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政治引领、价值倡导、学业提升等方面的校园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依法依章程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几方面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大学生,努力成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跨世纪人才。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为中心,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同学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同学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同学成长进步。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俭学、公益劳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等多种活动,为全院大学生服务;

三、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倾听和反映同学的建设、意见和要求,疏通学生和学院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充当学院各处室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参与涉及学院内部关于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四、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五、利用学院科技文化优势,积极组织学生志愿者,将服务型活动推广到社会,使学生会成为展现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窗口。

第六条 本会是对外代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全体学生的唯一学生组织。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第七条  凡是我全日制在校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院校和本会荣誉。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十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学生党支部统筹协调、院团总支和学生会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通过学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的治理与监督。

一、学代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级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举行。

二、学代会代表经班级同学、班委会、学生会成员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0%,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班级、年级 其中非院级学生会成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50%。各班级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班级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三、学生会代表因毕业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在校身份时,代表资格自动终止。代表出现缺额时,由所在单位补选。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所在班级(学院)学生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撤销其代表资格。

四、学代会须有应到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学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章程及修正案(草案)的表决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五、学代会有下列职权:

(一)制订和修改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并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与工作部门

一、院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为主席团。主席团实行轮值主席制,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一般任期为一年,选举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二、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学代会选举产生,不超过3人。主席团候选人要有代表性,应从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班级以及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三、学生会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下设学习成长部、校园文化部、综合服务部、志愿服务部4个部门,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院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向党总支和团总支述职。学生会工作部门每季度向学生会主席团述职。

第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执行学院党总支、团总支、学生会的政策精神,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招选有关工作人员;

三、领导、监督和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四、领导班委会开展工作;

五、开展评优创先活动。

第十四条  学生会经费

一、各项学生活动,由各部部长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费预算,由主席团审阅并提交院系审批。

二、依照本章章程规定,学生会经费主要用于为同学服务的活动和学生会特殊的工作性开支。学生会经费须经学生会主席提出动议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才可使用。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系里和全体成员汇报。

第五章 附则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二、各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与制度。

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主要机构及各部门职能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内最高的机构,也是最不可或缺的部门。主席团主要职责是起到领导、分配、管理、协调、督促的作用,任职学生需要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直属管理学习成长部、综合服务部、校园文化部、志愿服务部。主要负责布置各项工作任务,了解各部门情况针对学生会的不足提出解决方法并进行讨论解决,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做出一些相关决定。必须了解学生会所有部门及其分管部门的活动状况,有责任及义务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工作;统管学生会各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学生会的工作及安排。

二、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一)学习成长部

主要职责:学业提升、考试考评、学风学纪。该部门的职责是组织学生参加由学院开展的各类学习活动,例如演讲、征文等。还要做到及时对各种考试信息进行传达,例如英语四六级考试,各种职业能力考试等。同时还要负责各种评优评先工作,例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等。最后按时组织各项检查,包括上课情况、早操情况等。检查内容包括:出勤人数、纪律、其他违纪扣分等,配合其他部门维持活动进展期间的纪律问题。

(二)综合服务部

主要职责:会议纪要、学分月报、联络保障。该部门主要负责帮助老师下发各种通知,整理日常活动的通知、计划、流程、总结等重要文件,并负责每次例会的考勤签到和临时会议的及时通知、记录。同时负责各年级各班每月的综合测评(学分)收集上报对应辅导员。

(三)校园文化部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理论宣讲、科技创新、学业提升、体育锻炼、女工及安保。该部门的职责就是服务同学思想成长,全面发展需求。立足第二课堂,服务第一课堂,组织一系列文化和艺术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同时给有文艺特长和爱好的同学一个展现才艺的舞台。搜寻并培养有文艺特长和爱好的同学组建具有我系风格的艺术团体。组织参加校运会,开展强身健体、丰富有趣的体育活动,挖掘、培养我系的体育发面的人才,组建如:系篮球队或系足球队等团体,并组织定期的团体练习,安排、联系比赛事宜。

(四)作风建设部

主要职责:作风建设、服务评价评议。该部门主要负责服务同学精神文化需求,以及组织开展相关的文化主题教育活动,以及院系的寝教室卫生的保障,在完成学院对教室和寝室的检查工作外,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我系各班教室及寝室进行卫生检查,开展一系列“文明教室”“优秀寝室”的评比活动,从本质上改善我系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最后还要完成学院安保方面的工作安排。

(五)志愿服务部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作风建设、服务评价评议、志愿者招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该部门主要负责院校学生会各部门志愿者招募,使用和管理,以及加强学生会作风建设,做好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抓住实践这一中心环节,组织同学们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基层的活动,以及“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



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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