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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4-03-27 17:46  

各院、系:   

2014年我校将有528名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涉及贷款合同861笔,贷款金额4032600元,为保障贷款毕业生顺利毕业,促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14届贷款毕业生的信息确认、提前还款、展期办理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贷款毕业生认真填写确认表、诚信档案   

1、认真核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确认表、诚信档案所填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具体,发现错误及时修改。   

2、为进一步加强与贷款毕业生的联系,各院、系在毕业确认阶段要求学生在确认表中必须填写1个以上除父母以外亲属的联系方式。贷款学生登陆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信息修改、完善,院系经办人登录高校助学贷款系统进行信息变更确认。   

3、贷款学生还款扣息账号统一变更为支付宝,贷款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支付宝还款专用账户。   

4、按照借款合同有关条款,毕业后(2013年7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专升本、读研究生9月30日前办理好展期手续后财政继续贴息,展期申请表上网下载或毕业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届时应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息。   

5、提前还款请直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并登录支付宝进行提前还款。   

二、加强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工作   

为倡导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河南日报记者杨万东于2008年5月23日在河南日报第10版刊登报道——《“沉睡”的诚信?》该篇报道针对大学生助学贷款欠息违约严重的现状,从学生、社会、就业多方面论述,深刻说明了诚信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性,给欠息违约学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各院、系应结合自身实际,依据本文有关内容,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对于诚信的认知,以促使其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要求   

1、各院、系要把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认真传达到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讲解清楚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严肃性,按时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2、结合本院、系实际,3月31日前把本院、系办理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届时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具体指导,办理有关手续。   

3、各院系将贷款毕业生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河南教育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档案》(一式两份全交)收齐后,于4月30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69303618   

联系人:龚洪德 李超   

办公地点:行政管理中心220房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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